| 證照名稱 | GEPT初級 |
| 發照單位 | 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|
| 有效期限 | 終身受用 |
| 認證簡介 | 全民英檢GEPT就是指「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」,係由教育部補助研發,自民國89年起由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主辦,陸續推出初級、中級、中高級、高級及優級測驗。初級、中級及中高級每年舉辦兩次,高、優級則每年一次。 通過「全民英檢」者將獲頒證書。測驗的對象包含在校學生及一般社會人士,測驗目的在評量一般英語能力(general English proficiency),命題的範圍並不侷限於特定領域或教材。依測驗中心目前的規劃,未來測驗之合格證明書將成為民眾求學或就業的重要依據,同時各級學校也可利用此測驗做為學習成果檢定及教學改進的參考。近年來,日本及中國大陸均已研發自己的英語能力分級測驗,日本有STEP測驗,中國大陸則有PET及CET等測驗,因此,若有一套國內自行研發的檢定測驗,更貼近國人日常生活會使用的英語,對於國人不無是一大福音。 GEPT初級:具有基礎英語能力 、能理解和使用淺易日常用語、英語能力相當於國中畢業者、約托福450分。 參考: 一般行政助理、維修技術人員、百貨業、餐飲業、旅館業或觀光景點服務人員、計程車駕駛等,宜具備初級能力。 |
| 認證屬性 | 語言類 |
| 已通過人數 | N/A |
| 報考資格 | 自95年起限定國中(含)以上學生及一般社會人士方得報考。 |
| 考試費用 | 初試 460元 複試 620元 |
| 考試內容 | 初試:聽力及閱讀能力測驗 複試:口說及寫作能力測驗 聽力測驗共30題,測驗內容為看圖辨義、問答、簡短對話 閱讀能力測驗共35題,測驗內容為詞彙和結構、段落填空、閱讀理解 寫作能力測驗共16題,測驗內容為單句寫作、段落寫作 口說能力測驗共18題,測驗內容為複誦、朗讀句子與短文、回答問題 |
| 考試地點 | 台北、新竹、台中、嘉義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、宜蘭、雲林、桃園、彰化、屏東、澎湖、金門、馬祖、台東、苗栗、南投 |
| 考試日期 | 2008/2/23 GETP初級初試 2008/5/3、4、10、11 GETP初級複試 2008/7/19 GETP初級初試 2008/9/20、21、27、28 GETP初級複試 |
| 可應用職務 | 技術文件/說明書編譯 |
| 考試及報名 | 若需洽詢報名事宜,請至全民英檢學習網站查詢 詢問報考事項 02-2369-7127 測驗一組 詢問學習指南 02-2362-6385 轉 232 出納科 24小時自動傳真語音答詢服務專線:02-2362-6385 http://www.gept.org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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